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深化通关无纸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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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7日,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93号,以下简称《93号公告》),全面取消海关提供纸质证明联和核销联。今后,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时,如须提交纸质报关单,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交。《93号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01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对进出口企业的核查结果,将其分成A、B、C三类。
 
    2013年9月3日,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1允许A类企业在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时,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并加盖企业公章。对于B类和C类企业,海关仍为其提供纸质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
 
02 
 
  本次《93号公告》对B类和C类企业在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时,如须提交纸质报关单,也允许其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并加盖企业公章,海关不再提供纸质的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根据当前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企业在办理下列货物贸易相关业务时,可能应向银行提供在中国电子口岸打印的报关单证明联(加盖公章)。
 
※各银行的审单要求存在差异,以上仅供参考。
 
    此外,加工贸易企业在向海关办理核销业务时,须向海关提供在中国电子口岸打印的报关单证明联(加盖公章)。
 
03
 
     全面取消纸质证明联和核销联作为通关无纸化改革的一环,减少了进出口企业纸质单证流转的负担,提高了企业的事务效率。尽管本次政策可能更多惠及B类、C类企业,该两类企业本身数量不多,且银行实务层面审单要求并未相应简化,企业提交给银行的纸质材料实质也并未减少,因此本政策影响相对有限;但另一方面,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形势仍不明朗,中国政府为削弱贸易摩擦对进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过去一段时间已颁布了一系列促进贸易的相关政策来扩大对外贸易(如:降低进口关税,提高出口关税退税率,简化通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间等等)。本通知的出台也可看作中美贸易摩擦大背景下国家持续大力推行贸易便利化的一个缩影。期待未来有更多促进我国贸易便利化的普惠政策出台。我行将继续关注相关动向,随时共享最新情报。
 
通知原文
 
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93号
 
   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